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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地方经济内循环出现了阻滞现象,反应在房地产市场,表现为需求快速减弱,循环不畅的现象日益显著,房地产去库存化效率降低,导致了土地需求量随之下行,进而使地方基建投资出现困境。经济需求持续减弱。
在这一经济内循环中地方基建投资、财政支出的不足,是目前最难以解决,也最关键的问题,地方政府难以筹措到足额的征地拆迁资金,自然无法推动征地拆迁项目,这也进一步导致了房地产市场增量需求的大幅减少,使得地方内循环始终阻滞,最终变为“死循环”的程度。
投融资面临困难,政策推行遇到阻力
近年来,“片区开发”、“产业新城”等模式发展火热,许多地方政府都将它们视为解决征拆问题的“良方”,在地方财政普遍困难的现状下,不少地方政府仍然希望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的市场化模式来提振地方投资,因此发展这两类模式就成为了重要渠道。
然而社会资本出资征拆资金时,因涉嫌隐性债务问题,导致这部分资金在投融资过程中面临普遍性困境;实践过程中,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在推动政策落地时存在障碍。在内循环阻滞与大环境现状的双重压力下,社会资本在片区开发项目的投资信心有所降低,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
目前,从当下环境看来,要想有效激发基建领域的活力,仍需要解决好市场模式下的政策障碍、制度障碍、资金障碍这“三个关键点”,我们应适时放松征拆方面,进一步推动基建市场向前,使其成为市场化运作的重要基石。
政策限制、预算空转,征拆资金难到位
国家政策始终限制地方政府征地拆迁时采用举债的方式,目的是避免出现政府隐性债务,同时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征拆时遇到的资金难题,之前曾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的方式给予支持,随着地方债券制度愈发完善,又放开地方政府发行“土地整理专项债券”的限制,用于解决征拆资金问题。
然而,自2019年末开始,受到扩大有效投资、积极财政需求的影响,财政部要求地方专项债券应具备实物工作量,禁止这部分债券用于征地拆迁资金等非实物工作的领域,再加上2021年7月银保监会下发了“15号文件”(《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城投和地方政府的融资进一步约束管控,使得地方政府的征拆资金难题更加显著。
单纯从制度角度看,不允许这部分资金融资本身并不影响征拆支出,因为地方政府性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出让,以及安排预算支出的方式统筹征拆资金及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但由于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能力尚存在问题,因此被沉重的隐性债务负担所累,部分地方政府处于“明面上有预算,但收支缺口大,无法真正获得资金”的窘迫境地。
因此,我们能够得出结论,适当解决地方政府收支失衡的难题,才是解决地方内循环问题的关键,给予地方财政循环的源头活力,才能有效释放地方政府的投资能力,当前地方财政的普遍困境,需要通过打通积极政策的“堵塞点”来缓解,进而达到提振地方政府投资规模的目的。
方向转变,政策性金融工具成为关键
地方专项债券的发力,已初步完成,规模基本达到上限,原本用于支持基建投资的主要工具,开始向政策性金融工具转向,未来政策性金融的发力方向将成为解决地方内循环的问题的关键。
未来,政策性金融模式将成为解决地方政府征拆资金困难、地方内循环堵点的重要方法,在助力EOD、城市更新等项目的同时,政策性金融还可以将征拆、拉动内需纳入融资范畴,成为合法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政策性金融作为工具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